教学事务部职责

发布时间:2024.09.20
  1. 负责本硕教学任务下达、法方课程安排、教师教学与导师指导工作量核算;
  2. 负责各类考试安排与组织、中法成绩换算、录入与认定工作;
  3. 负责中法学籍注册与异动维护,负责中法系统中学生选课工作;
  4. 协助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安排,组织开展实验室导师与中法导师双选工作;
  5. 协助完成本硕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制定工作;
  6. 协助完成毕业答辩、法方实验室实习答辩、中法学位授予等培养环节工作;
  7. 负责本科生推免工作、硕士生招生简章制定、招生宣传与复试组织工作;
  8. 组织各类项目、竞赛、国际化课程与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申报工作;
  9. 协助做好中法教学团队、硕士指导教师、实验室导师等各类教学团队建设工作;
  10.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报、学籍注册、评估等教育部要求的相关工作;
  11. 负责学院教学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等教学相关会议的组织、安排与会议记录工作;
  12. 负责学院智慧教室、语音教室的管理与借用、相关系统的维护工作;
  13. 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、整理与归档;起草报告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材料。
  

    联系电话:027-87781900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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